廿字真言第八字【信】──誠信也
【信】字義解析
《說文》誠也。誠信也。
《辭海》從也。不疑也。《論語》〔顏淵〕:『足食足兵,民信之矣。』
淺釋
言行相符,始終不變,誠實不欺,一諾千金。
經典
《清虛集》〔分詠廿字真言〕信:
天賦五常信為基 大綱小紀賴維持
試看大學言平治 緊要工夫在勿欺
《廿字真經》:信字主宰 明靈抱道顯威真君 當願眾生 信持大道
《人生指南》如是說
信為立國之基。立人之本。故孔子曰。民無信不立。又曰。人而無信。不知其可。
夫信字從人從言。謂人之出言。必須真實。不可稍有虛偽也。虛偽者。言不顧行。行不顧言。親友不相倚託。鄰里不相敬恭。虛言詐語。無人聽從。何者。蓋一次失信。則啟人疑。二次失信。則惹人恨。恨則眾叛親離。人皆不與交接。是乃自賤自棄。而不自居於人類也。不亦大可惜哉。
吾嘗考之天地之道。不外一信。日以信出信入。南北有極。故人皆以為則。月以信生信死。朔望有常。故人皆以為準,列星有信。運行不差。時序有信。代謝不亂。故聖人取之以為政。人能法天地之信以為信。則無愧於三才矣。
易曰。誠信存存。道義之門。吾人欲修其道。必於信上著手。蓋信義立而道自在矣。
昔人有言。大奸似忠。大詐似信。信與詐雖大不同。然苟外裝誠信。內懷奸詐。則他人受其愚。罹其害。而不覺。終亦未有不知者。呂氏曰。受欺之害。身害也。欺人之害。心害也。哀莫大於心死。而身死次之。呂氏斯言。蓋謂人而無信。即為心死。其害比身死為尤大也。是以季布一諾千金。侯嬴一言為重。皆不敢失信於人。致取欺心之害。此無他。心即天也。有負於心。即有負於天。人欲全性以全天。可不於信字加諸意乎。
人生指南白話文淺說
信是立國的根基,立人的根本。所以孔子說:民無信不立。又說:人而無信,不知其可。(按:這段話是強調「信」的重要,國無信,國的根基就會不穩固,人無信,就不能立足社會。)
按「信」字,左邊是「人」,右邊是「言」,言就是說話,人把話說出來,必須要真實,不可稍為有點虛偽。虛偽的人,說的跟做的必然不同,做的跟說的亦必然不同,親友間不敢相互倚靠信託,鄰里間不會相互恭敬,虛偽欺詐的話,沒有人聽從;為什麼呢?因為一次失信,就使人懷疑,二次失信,就惹人痛恨,就招致大眾及親人疏遠,大家都不跟他交往,這是自己作賤,自己拋棄自己,甚至可以說自己不把自己當人看,這不是非常可惜嗎!
我常考察天地的道理,不外是一個信字。太陽守信,日出日落,南極北極,運轉不背。(按《莊子.天下篇》:日在極北,北方日中,南方夜半;日在極南,南方日中,北方夜半;日在極東,東方日中,西方夜半;日在極西,西方日中,東方夜半;運行不變。)所以人都拿它來做信的準則;月亮守信,出沒定時,初一暗十五明,有經常的規律,所以人都拿來做信的標準;星星排列有信,運行不會偏差;四時的更替順序有信,代謝不會混亂,所以聖人採取他的信,作為施政的依據。人若能效法天地的信,作為做人的信,那麼人就不愧與天地並稱為三才了。
《易經》上說:「誠信存存,道義之門。」意思是說存在著真實的「信」,就可進入「道義」的大門了。我們要想修行大道,必須從「信」字上著手,因為能立信與義,道就在其中了。
古人說過,大奸的人看似忠厚,大詐的人看似有信,信和詐雖大不相同,但如果外表上裝作誠信,內心裡懷著奸詐,那麼別人受他的愚弄,遭受他的禍害,雖然當時不發覺,最後沒有不知道的。呂氏說:受欺騙的害,是身受害;欺騙別人的害,是心受害,心死是最大的悲哀,身死還是其次。呂氏這些話,是說人沒有信,即是心死,心死的害比身死還要大。所以季布一諾千金,(按:季布,楚霸王名將,楚霸王敗,漢高祖贈以千金,後為高祖效力。)侯嬴一言為重,(按:侯嬴,戰國時魏國隱者,佐信陵君,年七十,信陵君出征,侯嬴說年邁不能隨行,當自刎相送,言畢,果然自刎。)此都是不敢失信於人,恐招致欺心的害。這不是別的,心即是天,違背了心,即是違背了天,人想要不違背心又不違背天,怎可不在信字上特別留意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