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
![]() |
![]() |
![]() |
【館藏書目】
|
《天帝教教訊第40期》【清虛聖訓】 第四十八講 御敕桃園初院殿名 無始古佛降: 茲依人間實際需要,於復興基地台灣省桃園縣成立「初院」。已專案報請御敕殿名、殿主、副殿主、總護法,得敕令如下: 台灣省桃園縣初院殿名:玉華殿。 殿主:御使十方清平皇君大總監。 副殿主:行劫副主宰清期子。 總護法:媽祖元君。 於元月廿五日午刻就任之。因桃園一地戾氣混雜,今光殿成立,幸蒙「御使十方清平皇君大總監」暨「行劫副主宰清期子」親臨主持,意義非比尋常!另總護法一職,得首席督統鐳力前鋒保薦表現優異奮鬥有成之媽祖元君榮任,乃無上榮耀,特此申賀,並予嘉勉!以上所示,應昭告週知!吾回! (天運丁卯年元月十二日)
|
財團法人天帝教極院製作 版權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.